-
关于捐款说几件事 - [感&想]
2008-05-22
这次汶川大地震之后,许多国企民企外企慷慨解囊,捐款捐物,不少各界名流也都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本是颇令人感动的事。但关于捐款,却有几件事总觉得不那么对劲。
比方说,各论坛和QQ常流传的某些外企“一毛不拔”,号召大家以后不要买他们的产品或服务。结果我一看,基本清一色都是捐了的,而且也并不少。居然有些人直接到麦当劳、KFC去闹事。
再比方说,某些捐的“比较少”的企业或名人,被鄙视和唾骂。最典型的莫过于万科和王石了。万科大概捐了200万的样子,然后董事长王石在自己的博客写说(大概),不少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做慈善,要常规化,而且200万已经是董事会权限的最大额度,万科员工捐款一般也以10元为限,量力而为,不应成为负担。作为国内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很多人自然会觉得万科“捐少了”。
但这事,怎么说呢。《吕氏春秋》里有一个故事: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
我拙劣地翻译下:
古代鲁国的法律规定,鲁国人在他国沦为奴隶的,倘若有人将之赎回,政府可承担其付出的赎金。子路在他国赎了一个鲁国人,回来却不向政府要这笔赎金。孔子说:“子贡你这就不对了。从今以后,鲁国人就再也不赎人了。向政府要这笔赎金,对这一善举并无损碍,你这一不要,今后别人就不会再赎人了。”后来子路一次救了个溺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只牛,子路收下。孔子说:“这样鲁国人以后就都会救溺水者了。”
就我个人的理解,捐款捐的都是自己的合法收入、财产,都是舍弃自己的利益帮助别人,这是一种善行,应该鼓励和感激。人家捐了,却被批说少了,会做何感想?诚然,大家会比较能力大小,大致算个比例,然后才说“你捐少了”。但这并不合理,你怎么不说“他捐多了”呢?
新浪也是脑袋坏了搞了个“企业公民在行动”,实际就是个捐款排行榜,按数额大小排序。虽然我多次浏览这个页面,但其实并不认同这个做法。期间他也曾经换过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但后来可能嫌乱,没有章法,看着不方便,又换回来。听说网易聪明点,按关注率排序。但总之都不是太好。我说说为什么。
首先,不少经济学家都论证过了,作为一个企业,其最大的社会责任就是合法地好好经营。企业有为国家灾害承担责任的义务吗?很多人会说有,觉得理所应当,但其实没有。所谓义务是指法律规定必须作出或者禁止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捐款显然不在此列,只是一个这么做或者不这么做结果好不好的问题。
当然捐款是善的,也可以说是好的。但捐了钱没有感谢,反而被骂,这样对么?就好比上面那个故事中,赎人回来,向政府要了笔赎金,反而被论说不够高尚,以后人家还会这么做吗?万科属于有点钱的,所以大家对它要求高一点。但你可以想想孔子为什么说子路不对。子路大概也属于比较有钱的。
问题是一开始这个道德准绳就提得很高了。谁的缘故?就是新浪们和某些企业高调捐款的缘故。当然我们也没法提高道德准绳要求企业捐了款还不留名,而且我们也应该感激这些企业。不过媒体们确实可以做得更好一点。
我还可以多说几条为何万科“只”捐200万不应该被批判。一个合法经营的企业,赚钱多必然纳税多。然后,作为一个上市公司,捐出来的都是股东的钱。你设想王石说,好,我们万科捐十个亿好了,结果呢,又不是他的钱。所以董事会这种事情应该要有额度限制,至少如果你想多捐你得开股东大会。(后来万科开了个会,增补了个支援灾区的方案,我没仔细研究,但总归是好事、善事的,但是依然有人继续批判。)
一般来讲,事情通常没有绝对化的对错,大家应该宽容点。做善事的,得到鼓励,或许还会做更多。有人觉得这么一骂,这些企业就都多捐了,是骂的功劳。好吧,你再次设想一下,你赎回了一个鲁国人,别人跟你说“人家子路都没要赎金”,于是你可能放弃了这笔钱,但下次,你再在他国遇到鲁国人沦为奴隶,你还会救么?我们这么大张旗鼓的给捐款排名,那些排不上的以后会不会觉得“反正不上榜,能少捐就少捐”。
短期看,好吧,筹集的钱多了点,长期看,对整个社会来讲氛围并不好。我并不知道灾区到底需要多少物资,对企业如此高要求能有多少帮助。因为显然我们有种叫做国家税收的东西每年难以理喻地超过GDP增幅甚至保持年30%以上地增长着。
另外还有几件事,鉴于篇幅已经很长我就简要说说。龙岩火炬接力前火炬手捐款却空手的视频在电视上播出并在网络上反复,这事其实是捐钱后补拍镜头,说火炬手每人其实都捐了500;另一段网络流传的视频,惠州三中领导和师生利用一部分钱重复地捐款,后来校方澄清是捐款隔日电视台为了拍摄才重现过程的。
我不知道你们怎么想,反正我相信他们的解释。为什么媒体和群众这么喜欢对捐款津津乐道批判来批判去而且很多人都不介意误判好人?捐就捐了没拍到还要补拍……
最后,本来还想说下红十字会黑幕的事,后来想想自己知道的也不比别人多多少,还是算了。
随机文章:
厦大的校花 2008-07-13魔兽“和谐”世界 2007-06-2306世界杯之我不看好的热门 2006-03-17人有时太执着 2006-03-06关于北京奥运吉祥物 2005-11-13
08高考作文题
Blog:$YC's Blog2008-06-08 14:22:38






评论
你偶像几年没见真的变漂亮了。
-----------------------------
恩恩恩,你觉不觉得她捐钱的袋子都比别人的好看
结果因为没告诉媒体没登出来,被骂惨了,后来估计顶不住了,
才联合她老公以夫妻的名义又捐了100万曝给媒体去写,
捐款是好事,但这次真的变味了,
整个过程有一种攀比的味道,捐了钱又被骂的人太多了,
王10同学这次被骂的最惨估计还是因为他说那些话,
很有自绝于人民的勇气啊
看到台湾台的新闻里,大义凛然地骂中国富商们“为富不仁”,难免.......悲痛
但实在没办法忍受红十字的内幕........
以圣人的道德准则强加于民众本身就是个不妥的做法。孔子的那个故事其实想说的就是个“教化”的问题。
倘若做善事没有善报,反而被批评做得不够,那么人会发自内心地越来越不想行善。
冯梦龙版的那个故事是这么写的:
“鲁国之法,鲁人有赎人臣妾于诸侯,皆受金于府。子贡赎人而不受金。孔子闻而恶之,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道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众,受金则为不廉,何以相赎乎?自今以后,不复赎人于诸侯矣!”
我说个题外话,捐款这种事情,号称捐赠多少是一回事,资金到没到位又是另一回事
没有特指,没有隐喻,我只是陈述一个事实